您了解在西班牙境内申请家庭团聚都需要什么材料/文件吗?
- 授权类型
提供给家庭团聚使用的临时居住许可证明是专门为在西班牙居住的外国人的亲属所准备的文件。
- 对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如下:
- 不属于欧盟内的,欧洲经济区内的或者瑞士的国家公民,也不属于欧盟公民政权所适用的这些国家公民的家庭成员。
- 在西班牙境内没有被发现有任何的不规则行为的出现。
- 按照西班牙国家法律体系中的要求该申请人在西班牙境内以及其之前居住过的国家没有犯罪行为的记录;对于年龄在16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其出具被翻译成西班牙语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该文件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 在西班牙境内以及与西班牙签署过协议的国家没有被禁止入境的记录。
- 拥有被社会保障制度所覆盖的医疗保险或者私人医疗保险。
- 需要在大使馆指定的医疗机构去办理健康证明;根据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中的规定,该申请人没有患有任何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影响的重大疾病。
- 有经济能力支付在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费用。
- 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满足家庭所需要支付的各项开销,有适合家庭成员生活的住房空间。政府检查人员会来到聚合人的住所做一个简单的调查采访。如果该住房是您自己的话,需要提供房契合约;如果该住房是租赁的话,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子的居住条件所涉及到的方面包括:房间数量,住在这里的人数,房子的基础设施等,可能还会让您出示近期支付的水电杂费等的证明。
- 该聚合人必须在西班牙居住了至少一年,并且已经获得了再居住一年的授权许可。
- 可以申请家庭团聚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种:
- 申请家庭团聚的人与在西班牙居住的人之间存在类似于配偶或者伴侣的关系。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可以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配偶或者伴侣。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以及被翻译过和认证过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申请家庭团聚的配偶或者伴侣的子女,这其中也包括了那些被领养的孩子(按照西班牙法律要求被承认的领养关系);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因为健康状况无法自理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官方颁发的出生证明或者领养证明,以及被翻译过和认证过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 需要申请长期家庭团聚或者长期欧盟居住的情况是配偶或者伴侣的父母年龄超过了六十五岁;有理由证明其需要在西班牙居住生活。在特殊的情况下,因为人道主义原因也可以给在六十五岁以下的父母申请家庭团聚(如果父母中的一位年龄已经超过了六十五岁可以同时给这两个人一起办理家庭团聚,以免破坏家庭和睦)。
- 申请人所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
在这里,您需要注意的是就一般情况来讲需要提供文件副本;在提交申请的时候,需要将文件原件也上交审理。
- 申请表格一式两份,家庭团聚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将其填写完整并签字,并附上两张近期背景是白色的证件照片。
- 申请人有效护照的完整复印件,其护照的有效期应该是在120天以上;在西班牙的聚合人的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
- 来自在西班牙有居住权的聚合人提供的被官方认可的家庭团聚申请函。
- 可以证明您有就业和/或者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满足家庭所需要的各项开销的支付,该份文件的认证副本需要提交给相关的单位进行审核。
- 如果您是以雇员身份进行申请的话,请将工作合同以及最近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提交出来。
- 如果您是以自雇人士身份进行申请的话,请将您所从事/开展的活动注明以及最近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提交出来。
- 如果您本人在西班牙境内没有从事任何工作的话,请将您的银行存款或者银行开具的认证提交出来。
- 就您拥有足够大的住房空间的证明文件,请参考各个自治区机构发布的报告并参考其中提到的数据信息。
- 如果所涉及到的自治区或者当地的审理机构在提交申请之后的三十天内没有给予任何通知的话,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需要就此提出文字性的证明并澄清原因。
- 可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副本。
- 当在给自己的配偶或者伴侣申请家庭团聚的时候,需要证明的是在西班牙的居住期间不存在另外一个配偶或者伴侣。
- 如果是以单亲身份给子女申请家庭团聚的话,需要证明自己具有单独行使父/母权利的义务,以及对子女有监护权。
- 当子女的年龄已经超过了十八岁但是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发生的时候,需要提供与其相关的支持文件。
- 如果子女是被收养的话,需要提供相关的协议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真实存在。
- 需要证明拥有一份在西班牙境内合法且有效的医疗保险:
- 重要提示:当您在进行家庭团聚申请的时候如果文件来自其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话,需要将文件翻译成西班牙语或者在办理该手续的国家内被承认的官方语言。
- 另一方面,所有的外语文件都需要在西班牙领事馆做合法性记录;因为西班牙领事馆在文件签发国具有管辖权。
- 申请程序如下:
- 申请家庭团聚者需要亲自来申请,或者通过拥有其授权的代表人携带被公证过的授权书来申请。西班牙大使馆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西班牙大使馆在审理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的辅助材料,请您配合。
- 地点:申请人所在省的移民办公室。
- 支付申请家庭团聚临时居留的相关费用,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支付。
- 请求解决方案的期限:从文件被递交给主管登记机构开始算起。
- 在获得了特许权的情况下,申请家庭团聚的亲属在得到了通知以后的两个月内需要亲自去领事馆申请家庭团聚签证。申请人在去领取护照的同时应该当场检查签证上的内容是否属实/正确,一旦护照被当事人取走以后就证明申请人认同在签证上的内容。领事馆可能需要您提供以下的一系列材料:1)有效护照,2)家庭团聚批准信,3)无犯罪证明,4)健康证明等。
- 拿到签证以后,家庭团聚申请人需要在签证的有效期内进入到西班牙的领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时间。
- 在进入到西班牙境内的一个月内,需要亲自带着外国人身份证件到给外国人提供服务的机构或者该省的警察局进行登记并获得一个给外国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居留卡)。